8月30日,临沂市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井所的所长颜安在石井镇卫生院会议室对石井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负责人、经营人进行了药品器械使用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会上,颜所长为参加人员发放了培训课件,通过共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讲解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同时对当前药品器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无证处购进药品,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及无注册证、过期医疗器械等,结合具体案例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对做好药品器械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得从无证处购进药品并销售使用;三是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是要建立健全购货台账,采购的各种药品器械必须索取相关手续、证件和购货发票,并做好记录。本次培训,颜所长带领参训人员学习了上述内容,并再三要求参训人员回单位后再行上网搜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自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管理,守法诚信经营。(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