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沂蒙网
通行证 注册 | 登录 登录 登录 登录

关于开展“美在农家人人参与·乡村振兴家家受益”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9-02-04 16:36:35 1197
  • 收藏

     去年以来,临沂市委、市政府坚持乡村振兴先把家庭卫生搞好,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把“美在农家”提档升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市妇联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美在农家”提档升级,倾全力打造沂蒙美丽乡村建设“妇联样板”。目前全市新培树市级“美在农家”示范村200个,五星级示范户 3000 户,扶持“美在农家”薄弱户 1000 户。“美在农家”已成为沂蒙乡村全域美丽、全面振兴的亮丽品牌。为充分展示“美在农家”工作成果,展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新形象,临沂市妇联决定开展“美在农家人人参与·乡村振兴家家受益”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在农家人人参与·乡村振兴家家受益”。

    二、作品内容

     作品要集中体现各级妇联组织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美在农家”提档升级的成效;体现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在“美在农家”提档升级中的作用;体现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前后由“要我美”向“我要美”的转变以及转变后的喜悦心情;展示“美在农家齐动手˙家美人和过大年”文明实践活动等。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组照作品均可,组照应有4-10幅组成。每幅作品要注明标题、地点、作者、电话。

    2、参赛作品是原创作品,作者负责参赛照片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经济法律责任。作品TIF格式不低于30M,JPG格式不低于5M。

    3、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4、参赛照片允许适当ps调节色调,但不得改变原貌。用电脑技术人工合成制作的照片不允许参赛。

    5、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如果获奖者所提供的照片有质量问题而影响到出版,主办方有权向其本人索要高质量的底片复制件。

    6、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凡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本人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本人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7、本次大赛不退参赛作品电子稿,主办单位统一征集、评选、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凡入选图片,主办方有权用于宣传、出版印刷影像等使用。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名,精美礼品各一份。

    五、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2019年1月30日至2月11日

    2、作品收集:2019年2月12日至2月20日,各县区收集本地优秀摄影作品,择优选报不少于10幅作品至市妇联,作品电子版发送市妇联维权和家庭儿童工作部协同办公邮箱。

    3、作品初选:2019年2月20日---2月22日

    4、作品评选:2019年2月23日,组织专家对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并向社会公示。

    5、作品装裱:2019年2月25日---3月2日

    6、颁奖及展示:2019年3月6日—3月20日,在临沂大剧院颁奖并展示获奖作品。

    7、巡展

    8、汇集成册

    六、其他事项

    1、成立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维权和家庭儿童工作部,办公室设置2名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发动、收集稿件、整理制作图片,组织评选及展示等工作。

    2、组织摄影家实地采风,提高作品质量。

     

       联系人:李子秋    联系电话:8727690


    文章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