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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真情服务

2018-06-04 16:31:16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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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市实施农民工3年三项行动计划侧记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临沂市农民工数量较多达到32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8%。随着临沂市经济的平稳增长,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如何依据农民工特点,搞好针对性服务,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过上幸福生活,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临沂市认真贯彻各级对农民工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2014年出台实施了涉及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三项行动计划。3年来,临沂市人社局作为农民工三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责任,真心服务农民工,以实现农民工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更广泛创业、更幸福生活为目标,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硕果累累。

      强化技能培训,提升职业素质

       依据职责分工,人社部门有效统筹、教育、科技、住建、农业等单位的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职业素质。针对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培训需求,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对农民工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培训期间,将农民工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和工作生活常识纳入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3年来全市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93.8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95.4%,实现“愿培尽培”,其中,人社系统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4.16万人、创业培训2.6万人;培训合格率均达90%以上,培训后取得中高级证书的达30%以上,取得初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达60%以上。

      落实政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将“春风行动”和“春暖行动”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大力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进一步规范了用工秩序,全市共查处劳动纠纷案件10507件,共为39093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4.04亿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全市建立工会企业14701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专项合同)6008份,覆盖企业13378家、职工97万余人,建立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1%。残联利用每年一次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的机会,对用人单位招录的残疾人进行重点审核,在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岗位等关系到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给予审核,残疾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保证了残疾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依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建立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警示、限期整改、诚信扣分等措施,督促各方及时进行处理。对重点企业和工地实行跟踪督查,在重大节点开展专项重点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排除。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施工企业在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建设单位按照施工进度,提前将农民工工资拨付到“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由施工企业按月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中,从源头上防止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和施工单位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强化安全意识,做农民工健康的守护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运用教育培训、行刑衔接、舆论监督和联合惩戒四种手段,形成主体责任落实倒逼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2000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收看。加强应急管理,督促企业组织工人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建设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系统,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修订完善了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举办应急演练1761场次,动用装备2万余套/次,参演人数7万余人,观摩人数8万余人。推动各类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查体、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各项职业健康保障措施,全市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4542家,全部落实了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和定期职业健康查体工作,一线从业者作业环境改善明显。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人社、建设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年以来,劳动监察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67万户,涉及职工318.6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972件,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186.3万元。共为3.2万人解决拖欠工资10576.9万元,其中为27944名农民工解决欠薪841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行为,坚持从快从严处理,通报处罚了一批处理欠薪投诉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

      建立健全机制,织密农民工维权网络。根据农民工维权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渠道,丰富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效果,积极推进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三年来,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090件,接听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63517余件,有效维护了全市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完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

      强力推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就业服务管理全市覆盖,3年来,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4万人,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5325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定期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和各类就业促进活动。三年来春风行动”期间,全市共发放春风卡等宣传材料54.3万份,举办各类招聘会36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2.9万个次,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11.4万人。全面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2016年11月实现全市12个县区零工市场全覆盖,自运营以来,全市零工市场累计服务农民工214.9万余人次。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加强和改进外派管理服务机构制度建设,确保劳务对接稳定、高效,截止目前,共有23家政府外派劳务管理服务办事机构和27个劳务输出基地,全力做好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工作,三年来成功组织劳务输出10万余人。

       助推农民工创业,创业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积极探索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提高农民工创业成功率。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34个,入园扶持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107家。大力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拓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建设“临沂家政服务就业创业产业园(中心)”,培育家政服务企业50家。

      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村转移人口,由单位依法为其申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建立了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周调度、通报制度,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并实现联网和实时更新。完善了企业职工跨省、跨市、跨县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城乡养老制度衔接办法。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农民工和非农民工一视同仁,不区分对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12万元、32万元提高到18万元、50万元。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底,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直接结算496人次,报销金额818万元,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垫付资金、跑腿报销的负担。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抚养对象、持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所在县区政府足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所在县区根据当地财力给予个人缴费补助。

       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了《临沂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求学校在学习、奖励评优、入队、参加校内外活动等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让他们公平享受教育的权利。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针对农民工的年龄特点,重点加强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市共建立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930万份。开展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试点,加强农民工结核病患者的管理,严格执行入托入学流动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农民工子女疫苗接种率,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免费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权益。市区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口限制由城市建成区扩大到五区,使五区范围内的农业户口也纳入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取消了对申请人取得规定范围内的户口3年以上时间的限制,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进行了调整降低,将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限由满2年调整为满1年,共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7个、20250套,全部建成后能解决约80000名农民工的住房困难。(王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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