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沂蒙网
通行证 注册 | 登录 登录 登录 登录

临沂河东警方利剑“断卡”!又有多人落网!

2023-02-15 19:47:05 390
  • 收藏

        自1月11日“断卡”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临沂河东警方重拳出击,严打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先后抓获35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其中,刑事拘留17名,行政处罚8名,在全市断卡攻坚行动中排名第二,成绩显著。

         2月7日,河东公安分局刘店子派出所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付某明。经查,自1月份以来,付某明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借给跑分团伙使用,涉及多起电诈案件,涉案流水高达97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月6日,河东公安分局刑侦一中队会同工业园区派出所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陈某品。经查,自1月份以来,陈某品利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一次性取现25万元,转账3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品已被刑事拘留。

         2月6日,河东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经缜密侦查,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杜某民。经查,自2022年12月以来,杜某民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出租给跑分团伙使用,帮助诈骗分子取现、转移诈骗资金,前后共计取现24万元,涉案金额18万余元,杜某民从中非法获利6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民已被刑事拘留。

          2月1日,河东公安分局汤河派出所成功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顾某洋。经查,自2022年12月以来,顾某洋在明知其银行卡将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收款转账,并帮助提现,涉案流水高达10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顾某洋已被刑事拘留。( 蔡飞飞)

    民警提醒:

    出借、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广大人民群众切勿因小利出售、出借自己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成为犯罪分子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文章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