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因为难抵高额回报诱惑,为犯罪团伙‘跑分’洗钱以赚取佣金,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河东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禚昌鑫介绍。近日,临沂河东警方经缜密侦查、循线深挖,仅用7小时成功打掉一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扣押手机13部、电脑3台,冻结银行卡27张。
某日,河东公安得到线索,河东区的贺某某名下某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异常,很可能是在为境外涉诈集团“洗钱”。分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发现贺某某在某银行柜台取现13万元,符合快进快出特征,钱款为诈骗资金。民警初步判定,贺某某存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嫌疑。河东警方迅速制定抓捕计划,将贺某某抓获。
贺某某落网后如实供述了在崔某某驾车带领下取现(涉诈资金)的犯罪事实。原来,贺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用于取现,崔某某则负责对卡主进行控制和外围放哨。民警立即对崔某某进行摸排调查,在银行附近发现了带着他人到银行取现的崔某某,民警迅速出击将崔某某和张某一并抓获,现场扣押涉案资金19.9万元。
崔某某供述,根据上线指示,他需要带着卡主到银行取现,取现成功迅速离开,将钱送给临沂的张某某。民警根据此线索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第一时间确定了张某某及其U币团伙的身份信息,最终确定该洗钱团伙的落脚地点。办案民警火速赶往目的地,成功抓获以张某某为首的五名洗钱团伙成员,现场扣押涉案现金48万元及总价值44万余元的虚拟币。
据查,上述犯罪嫌疑人先是招揽“卡农”,获取手机和银行卡,用这些银行卡接收诈骗资金,银行取现后网上联系购买虚拟货币,把虚拟货币转到上线提供的账户,从而完成洗钱。目前,贺某某、崔某某、张某、张某某、孙某、马某某、杨某某、吴某某八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河东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所谓“跑分”,其实是一种“洗钱”行为,就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侥幸心理不可有,法律红线不要碰。为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涉嫌洗钱罪,最高刑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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