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事: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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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聚兴

    看青,历史文献虽然鲜有记载,但应该是伴随着中国农耕社会的形成和封建社会私有制的发展所产生的。在这极为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田间看护庄稼就出现了防止鸟兽糟蹋的千奇百态稻草人,也就出现了防止人们偷食成熟或半成熟粮食的看青人。

    看青这个农村农活上的旧事,来自于比较遥远的年代,在河东区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逐渐消失。

    据出生于晚清,看了几十年青的汤河镇老农张玉龙在世时讲述,他很小的时候,村子里就有看青的。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建国后的六七十年代,河东区还比较穷,家家户户为解决温饱日夜操劳,有的人为了填饱肚子就打起了他人的主意,风天黑夜,来到田间,偷掰几穗玉米,拾上一点棉花,扒上几墩地瓜,是常有的事,为防这些人,村村都有看青人。看青的季节,多是始于每年五六月份小麦的成熟到秋作物抽穗结果收获期,止于湖净场光的初冬。每年看青季节来临,田野上,仅能容纳一个人能坐能躺的小草屋就星罗棋布,有的设在田间的最高处,有的搭在地头边,有的安放在简陋的高高脚手架上,这些就是看青人的栖身之地。

    看青这项农活,虽是不用劳其筋骨,自由消闲,但是,一般老实巴交的农民是不想干的,也干不了。这些轻松,还得罪人的农活,多是选择村里的青皮二楞,光棍子一类的男劳力。靠他们的不怕天不怕地,敢说敢为震慑小偷小摸,防范农民中的不轨行为。旧社会,多数是几户合伙出粮出钱,雇用看青人守卫田园,或是几家轮流到田间看守。地少,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那些雇不起看青人的农户,都是选择了自家男主人充当。晚清时期,郑旺镇的大官庄村有一孙姓人家,家里有几十亩地,一直雇人看青。一年,家中添一男丁,年少的男主人骑着一头骡子到郑旺庄丈人家报喜,回家时,骡子惊了,将男主人掀翻地下,至一命身亡,家中渐渐衰落,无力雇佣看青人了。这时女主人每天夜里,只好头带斗篷,身穿蓑衣,手拿一根点燃的火g杆(用藭杆涂烟草灰,扎捆闷几天后晒干,俗名也叫闷杆子),夜间到自家田间巡逻。时间长了,破绽被村里无赖发觉,夜里就躲在她家田间,毫无防备的女主人,田间呼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被无赖糟蹋。受辱后的女主人一头跳进汤河里寻死,恰被到湾林村行医的汤河故县村失了家口的刘乐业救起,经人说和,女主人含羞来到故县村与刘乐业成家。

   看青人,替人看护庄稼,一般也是有章可循。村集体时间,处罚、处理制度一般是大队、生产队统一制定。旧社会,看青的一些约定,都是来自于乡绅及村里的头面人物,有时一个村庄,有时几个村庄的人集合在一起,共同商定。要求村民,都要配合看青的做好田间偷盗防范,窃贼不论偷了谁家的都必须揭发,报村里处理。处理权,一般交给看青人,按照不同情况处罚发落,比较大的盗窃必须经由村里头面人物定夺。处理轻的,批评数落,重的罚款,游街示众。50年代中期,故县村有个老妪潘氏,嗜好盗人三把萝卜两把葱,在全村出了名。大概是1957年的夏季,潘氏午饭时间,趁人们吃饭不备,下湖揪了合作社的两把麦子。这事恰巧被看青的张玉龙发现,扭送大队,书记马上决定游街。他们将潘氏绑住双手,一个人牵着,一个人一步一巴掌,一个人打着铜锣,强迫潘氏在游街中,大声呼喊自己是贼,大家千万别跟自己学。游累了,游街人将潘氏吊在村中聚集人最多的井台边大柳树上示众。经过这一折腾,潘氏因为两把麦子,羞愧不已,竟上吊以死了之。

   看青这种农活已经远去了,但它却依然留在与共和国同龄的一代人的记忆里。千百年来,农村的各种农作物就是在看青人的看守,村村户户防范的环境中年复一年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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